塔機具備裝置塔機必須有起重量限制器、力矩限制器、高度限制器、行程限制器、幅度限位器等。 (1)起重限制器:又稱超載限制器,是一種能防止起重機超載的保險裝置。當起重重量超過額定起重量時,可自動切斷起重機構的電源停止或發(fā)出警報。起重限制器有機械式和電子式兩種。 (2)力矩限制器:對于變幅起重機,一定范圍內只允許起吊一定的吊重。如果超重,有傾倒的危險。力矩限制器是根據(jù)這一特點開發(fā)的保護裝置。在一定范圍內,如果起重機超過相應重量,則切斷電路,使提升無法進行,保證起重機的穩(wěn)定性。扭矩限制器有三種:機械式、電子式和復合式。 (3)高度限制器:又稱吊鉤高度限制器。它通常安裝在起重臂的頭部。當?shù)蹉^滑到極限位置時,支撐杠桿。壓下限位開關,切斷電路停車,然后關閉,吊鉤只能下降。 (4)行程限制器:防止起重機撞車或限制在一定范圍內行駛的保險裝置。一般安裝在主動臺車內側,主要安裝可撥動扳把的行程開關。此外,在軌道末端(在有限的運行位置)安裝固定的極限擋板。塔吊運行到此位置時,極限擋板觸摸行程開關的扳把,切斷控制行走的電源,塔吊只能向相反方向運行。 (5)幅度限位器等:又稱變幅限位或幅度指示器。一般臂式起重機的起重臂上掛有振幅指示器。它是一個固定的圓形指示盤,在磁盤的中心安裝了一個垂直的活動指針。當振幅變化時,指針指示各種振幅下的額定重量。當臂桿運行到上下兩個極限位置時,分別按下限位開關,切斷主控電路,變幅電機停止,達到限位效果。 |